港澳台事务
一、港澳台办工作职责
北方工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港澳台工作的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规范指导、归口管理、服务支撑及相关工作的创新拓展、实施落实。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规划
2. 负责牵头实施港澳台地区高校和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事务
3. 统筹协调和管理全校涉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
4. 统筹在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台审核审批、证照办理及管理
5. 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签署的协议,人员来访、会议审批
6. 协调港澳台师生相关事务
7. 协助院系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
8. 其他涉港澳台事务
二、港澳台学生招收和培养
学校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按照内地(祖国大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港澳台学生。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港澳台学生的归口管理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安全稳定工作部(处)、后勤处、各学院等校内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负责港澳台学生的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港澳台学生活动
本部门一直重视港澳台侨学生的归口管理工作和国情教育工作积极组织港澳台侨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包括组织港澳台侨学生参加北京市港澳台侨学生教育管理研究分会主办的北京市港澳台侨学生国情教育线上主题系列讲座活动“求是云讲堂”、“开学第一课”活动,参加教育部港澳台办、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的“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网络培训”。组织港澳台侨学生参加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开展的港澳台学生主题征文活动,并在征文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